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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创独一无二的扶贫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1-01-05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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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作为经济强省,珠三角地区一直是广东经济的发动机和增长极,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也日益凸显。为了更好推动整体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种新的飞地经济发展模式由此诞生: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以先富带动后富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为了加快粤东地区的发展,由深圳市政府和汕尾市政府共建的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在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诞生。2011 年 2 月 18 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在汕尾海丰圈定468.3平方公里的“宝地”,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委托深圳、汕尾两市共同管理,开启以“飞地经济”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改革试验。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诞生,可以说是一次突破行政障碍、在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的战略设计,而这种设计的背后考量,不局限于深圳、汕尾两市的利益格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克服我国合作区飞入地和飞出地共管(或飞入地统管)的制度性障碍,开创由飞出地统管的独一无二的扶贫新模式。深汕特别合作区积极践行产城融合发展理念,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多方面去帮扶影响汕尾的发展,进而实现中国扶贫模式从“点、线、面”帮扶到多面“体”城市帮扶的飞跃。

  设立7 年后,深汕合作区再次迎来重大历史机遇:2018 年 12 月 16 日正式揭牌成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深圳自此迎来了第“10+1”区。这意味着,深圳以一个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对深汕合作区进行顶层设计、资源配置、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明确提出“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深汕特别合作区从此由广东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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