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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1-05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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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蛇口,外商纷至沓来,随之而来的投资设厂、办企业的协议书以及有关章程、法律手续和见证业务等,如“千树万树梨花开”一般涌现。1983年7月15日,中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应运而生,这是新中国律师制度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也是中国律师业务向国际接轨的第一步。

  1979年8月1日,蛇口工业区正式宣布破土动工。至1982年6月,聚集在蛇口的投资外商达到了31家。当时,这些三资企业的投资协议书和章程,房产买卖、银行按揭等手续,都在香港律师楼办理,这与国家主权原则和国家法律相悖,与国际司法及国际惯例不符,律师事务所已经具备了产生的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

  蛇口律师事务所可以说是在棚屋中诞生的。1983年3月,时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薛宝华及香港招商局的老干部郭玉骏,找到了具有律师牌照的姚峰,提出创办蛇口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司法局、蛇口工业区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大力支持。1983年7月15日,在海景广场附近的一间竹棚招待室里,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成立。

  姚峰回忆,律师事务所的第一单业务,是帮助香港商人熊瑞昌出租碧涛苑昌景阁的一套公寓,律所收取了15块钱的律师费。但很快业务就来了。当时,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加坡海洋联合服务私人有限公司合资开发赤湾300米油码头,投资金额达2000万美元,后来双方在南山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大厦礼堂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律师事务所因此也收取了一笔“巨款”——4000元的律师见证费。1998年,蛇口律师事务搬至南油海王大厦办公,办公面积增加至230平方米。

  蛇口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成为法治建设初期创新跃动的音符,不仅标志着中国律师业开始与国际接轨,也印证着我国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路,法治建设在不断铺轨护航。

  2000年6月,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律师所严格规范本所名称,不许在所名称里出现地域的称谓,但蛇口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其名称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故经省司法厅特批,成为广东唯一一家在所名称里保有地域名称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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