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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毓秀:新安县走出我国首位女博士

发布时间:2014-08-14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郑毓秀(1891~1959年),法文名苏梅,是我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资产阶级女革命家和女权运动倡导者;是我国第一个女性博士,第一个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和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她是深圳历史上很个有个性、富有传奇色彩的中华女杰。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郑毓秀生于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的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拥有众多商铺和地产的大商人,因赈黄河水灾,受慈禧太后的封赐。父亲郑文治,是清末户部的一个官吏。郑毓秀至今尚有两间祖屋和占地3600多平方米的“绮云书室”在乐群社区,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郑毓秀上有两兄一姐,她在女孩中排行第二,人称郑二小姐。郑毓秀家境富裕,幼年学习儒学,研读四书五经,早年随母亲经香港到天津入教会崇实女校接受正规教育。她天生有反叛精神,五六岁时,家人要她缠脚,她死活不让。光绪三十年(1904),年方十三岁的毓秀,得知她很小就与两广总督的儿子订了婚约,非常不满,亲自写信解除婚约,惹了一场风波,于是东渡日本留学。期间,接受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薰陶,1906年,15岁的郑毓秀经廖仲恺介绍加入中国同盟会。不久,她回国从事反清活动,利用父亲在清廷吏部任职,收寄邮件免检的方便,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宣告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但当时南北对峙,京津同盟会决定除掉清朝大员良弼和军阀袁世凯,这一暗杀计划由郑毓秀负责。该年1月15日的刺杀行动,炸死袁世凯的卫队长及卫兵数十名、坐骑一匹,袁世凯捡回了一条老命。第二次行动是在刺袁行动后的第10天,良弼被炸至重伤,两天后死去。郑毓秀受伤撤回南方。

  1914年底,郑毓秀在祖籍宝安屋下村祭祖后,乘船经新加坡去法国留学,入读松堡大学。后转入法国巴黎大学法学专业深造,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加入法国法律学会,是该学会的第一位中国人。郑毓秀在巴黎的留学生活过得十分优裕,她入住巴黎市区的克瑞桑街6号,如同“留学生之家”。王宠惠,张人杰、李石曾、胡汉民等昔日革命同志和傅斯年、陈寅恪等学界精英也是她的座上客。

  郑毓秀为人热情,优雅大方,能言善辩,是留法学生中的佼佼者。她能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在法律学会成立时,面对数千人登台演说,宣扬中国灿烂的文明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使听众耳目一新。郑毓秀因此名闻巴黎。1918年,郑毓秀受南方军政府吴玉章主持的外交调查委员会的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法国巴黎凡尔赛宫召开“巴黎和会”,郑毓秀因精通英、法语言,被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在法期间结识魏道明,后与之结婚。1924年,她以博士论文《中国的立宪运动》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这是中国第一位女子获此优异成就和殊荣。后被民国政府司法部聘请驻欧调查员。

  1925年郑毓秀回国,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1926年她与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办“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同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利用关系活动,同时经过努力辩护,使杨获得释放。藉此,郑毓秀名扬上海滩。1927年,郑毓秀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国民党上海市党部委员、江苏省政府委员、江苏地方检察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法政大学校长,1928年该校改名私立上海法政学院,学生有800多人,育出不少人才。同年年底,郑毓秀出任南京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建设委员会委员,被推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她维护女权利益、倡导男女平等多款内容,纳入这部《民法》草案,成为具有时代意义的一部法典。

  抗日战争爆发,郑毓秀曾任教育部次长。其夫魏道明先后任南京市市长,驻美大使、台湾省主席等要职。郑毓秀在随魏道明出使美国期间,曾任美国援华会名誉主席,积极援助中国抗战。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国,再入立法院工作。1948年,郑毓秀夫妇赴美国,后在纽约和南加利福尼亚定居。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病逝于洛杉矶,终年68岁。著有《童年和革命的回忆》、《我的革命年代》等。(彭全民 廖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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