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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弘法寺的前世今生

发布时间:2012-08-29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我国境内现有四座“弘法寺”。有始建于唐朝贞观年间的江西南昌弘法禅寺和建于70多年前的黑龙江密山弘法寺,也有建于1997年的广东潮州饶平弘法寺,还有就是始建于1983年的深圳弘法寺。现已颇具盛名的深圳弘法寺位于深港边境梧桐山麓的仙湖植物园内。该寺据称是因本焕长老来到深圳弘扬佛法,在此选址建庙。实际上,根据历史档案的记载,弘法寺的诞生曾经历了一个曲折坎坷的历史过程。

 

  一、有仙则名,植物园易址,坑塘成“仙湖”。

  据档案记载,1982年春节,深圳市委和市政府领导在参加一次义务劳动结束后,市委常委就地开会研究工作。市委书记兼市长梁湘提议深圳要搞一个植物园。后经市委决定将植物园选址在莲花山,并由市编委下文,同意成立深圳市莲花山植物园筹建办公室,归市园林公司领导。

  1983年3月,深圳市园林公司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筹建仙湖植物园和中外古典园林游乐中心的请示报告》,提出了将植物园易址的建议。该报告称,根据市委关于在莲花山筹建植物园的指示,该公司于1982年组织力量,进行了初步规划设计,并邀请了国内一些专家进行了评审,已报市政府备案,准备动工兴建。为了作好详细的规划设计,该公司于1983年又邀请了由北京林学院有关规划设计、园林设计、园林建筑、园林工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规划设计小组来深圳协助工作。经过18天的勘察和调研,专家们对深圳的园林绿地规划提出了新的设想和意见,建议将植物园易址,改在深圳水库东边的“大坑塘”建植物园,取名“仙湖植物园”。因为这里有一个梧桐仙庙旧址,有梧桐仙池遗迹,总面积约一万亩。专家们一致认为,该处作为植物园是一个很理想的地址,比原定的莲花山条件更加优越。其理由是:

  1、该处现有植物品种繁多,估计已有一、二百种,生长茂盛,整个地面基本全面覆盖了;

  2、地形地貌变化较多,有高山、低丘、洼地、石山,有不同坡度和不同坡向,土壤较肥沃,有利于引种栽培各种各样的植物;

  3、水源充足,有山泉、瀑布,有洼地可筑成人工湖;

  4、常有高山云雾缭绕,有深圳水库的风景可作借景;

  5、离市区较近,约六、七公里可到达市内,交通方便,且已有一条土公路通达“梧桐仙庙”旧址。

  总之,这里风景宜人,幽静清雅,湖光山色,多姿多彩。在这里建植物园比之在莲花山建可以事半功倍,节省投资。莲花山植物园计划要2000万元才可建成,在大坑塘只花1000万元即可建成。每年投资约100万元,连搞5年,可以边开放,边收效,边建设,争取10年建成。

  一个多月后,1983年5月2日,由设计组在小庙旧址向市领导汇报了在“大坑塘”建植物园的总体规划设想,得到赞同。遂定名为“仙湖风景植物园”,决定由北京林学院园林系负责规划设计。8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致函市园林公司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莲花山植物园筹建办公室”改名为“仙湖植物园筹建办公室”,建园地点从莲花山迁至深圳林场。

 

  二、追根溯源,对“梧桐仙庙”来历的三次调查。

  1984年9月,仙湖植物园筹建办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深圳市仙湖植物园中大坑塘的山权、林权、仙庙的调查报告》,其中对“梧桐仙洞”的所有权问题也进行了首次调查。

  根据调查,所谓“梧桐仙庙”其实就是“梧桐仙洞”,其建于清朝末年,由居住在香港的广州人田先生、钟先生两位首创,田、钟两位先生,常坐花轿来往仙庙,一住几天。仙庙筹建也有许多人的捐款,用板岩石版刻有姓名和捐款金额。庙堂正厅有盘古先王、谭大师爷、华佗先师等许多神像。此庙住有尼姑,求神拜佛,念经修道,修心积善,靠耕种庙前庙后田地,制腐竹等维持。在日本侵略中国时,此庙被破坏,解放后全部毁坏。到1964年前仙庙已完全荒芜,杂草丛生,只剩墙基。后经林场和劳动大学重建起庙堂左右两排瓦平房。按当地风俗习惯,庙堂不会属于私人,谁也不敢动庙堂财物。调查认为,根据上述记载及分析,私人及黎围村不可能拥有深山中的仙庙。按国家对古代文物保护条例精神,仙庙应属历史文化遗物,应归国家保护,属国家所有。

  1987年2月,由市委统战部一处提出一份《关于“梧桐仙洞”的调查报告》则称,据群众反映,现仙湖植物园新建寺庙的地方,土名叫“大坑塘”,原属沙湾黎围村管辖。此处原有一道观,建筑物呈冂形。山门的横额是“梧桐仙洞”。进山门后,左边是马厩,右边是道士住房,中间是个能摆五十围台的天井。正厅和两边厢房都供了神像,听说是七仙。正厅两边墙上分别写有“忠、孝、廉、洁”四个突起的黑字,每个字有一人多高。道观中有一面大鼓和一个两人合抱粗的大钟。山下有一间观音庙,是供道姑住的。听说他们都属“先天道”。抗日战争前,道观内曾住有道士,是黎围村人,头顶梳了发结。最后一个掌观的是观澜人,没梳结。听说是“天恩”(注:道教先天派的信徒分为师位、十地、顶航、保恩、引恩、证恩、天恩、众生等八个等级)。观内最多时住过七个人,还耕了田地。

  抗日战争前,此地香火旺盛,每年农历七月,要“打醮”(注:指道士设坛为人求福禳灾的一种法事活动)七天七夜。广州、南海、番禺、顺德、东莞、香港、新界大埔等地都有人骑马或坐轿来。传说此道观是外地人捐建和维修的,捐募人的姓名都铭刻在石碑上。

  日寇侵占深圳后,约于1941至1942年,此道观被黎围村一个抽鸦片的人盗走了观内的屋桁,还刮了神像身上的金箔去卖,大钟亦被人砸烂卖了。几个用檀香木雕刻的约两尺余高的神像,也被人劈了当檀香来烧,从此香火衰落。

  解放初期取缔反动会道门时,对黎围村有十多个入了道的人都进行过登记。掌观的人也回原籍观澜了,道观从此无人住守。一九五七年办高级农业合作社时,黎围村在此道观办了一个畜牧场,有四、五人在此居住,养了十多头羊,并管理山上的果树。这时观内已没有神像了。人民公社化后,畜牧场也停办了。

  据水库新村群众反映,每年七月,“梧桐仙洞”打完醮后,就到香港大埔去打醮。过去大家都说这里的菩萨好灵,掌观的先生曾预言,这里将来会像罗浮山一样,道观一直建到山上去。还预言,这观将旺六十年衰六十年。

  1987年5月,遵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由市委统战部、市基建办、市城管办、市园林公司联合组成的调查组提出了《关于仙湖植物园内新建寺庙情况的调查报告》。这是市里组织的第三次调查。此报告在介绍该寺庙的历史情况时称:

  仙湖植物园所在地大坑塘历史上有一座庙观,名“梧桐仙洞”,建于1904年(光绪三十年),当时庙中安七圣帝君,两旁安各道友长生禄位。栋梁下悬挂“慈航普渡”的横匾,左右墙壁上摹朱夫子“忠孝廉节”四个大字,两厢门楣分别写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总门匾写“梧桐仙洞”,门的对联是“梧桐沾化雨,仙洞乐长春”。原是道、佛、儒三者合一的庙观。抗日战争期间,道观被盗,从此香火衰落。解放初,此处是反动会道门先天道的道观。1957年黎围村(现罗湖区新村)在此办过畜牧场。1958年宝安县也曾在此办劳动大学。六十年代初,兴建深圳水库时,将此庙的绿瓦和柱子搬到水库建了红楼。至此,所谓“梧桐仙洞”仅剩下共140平方公尺的无顶、无厢房、无神像的五间破房。

  此次调查报告中还附有古籍《梧桐山集》卷二的复印件,其中录有“梧桐仙洞”的相关对联。摘录如下:

  山门对联:“梧桐沾化雨,仙洞乐长春”;

  神龛联:“梧桐七圣合宗化施中外,桐山万灵主宰道冠古今”

  伴神木柱长联:

  上联是“梧洞中 果位证三乘 乘乘希圣 乘乘希贤 乘乘南无阿弥 如今日 可谓道高龙虎伏”;

  下联是“桐山上 莲台登九品 品品有仙 品品有佛 品品西方极乐 到此时 堪言德重鬼神钦”。

 

  三、事出有因,“梧桐别院”建成“梧桐禅寺”。

  在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认可仙湖植物园园址和总体设想规划后,北京林学院规划设计小组加快了具体的规划设计。他们提出将植物园内的“梧桐仙洞”庙宇恢复,作为植物园中的一个景区,改名“梧桐别院”,以供游客休息观景。

  1983年8月,市规划局为仙湖植物园确定了红线。1984年2月,深圳市规划局和经济特区建设公司总工程师室批准了市园林公司报送的仙湖植物园总体规划及“梧桐别院”的单体设计。此规划设计由北京林学院孙筱祥教授率领设计组经现场勘察后完成。11月,市委分管领导在检查植物园建设时,发现已基本修复的小庙大梁比柱子还粗,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就指示庙要修得像个样子,然后再请和尚来。现在的工程暂时停下来,先搞个规划。

  据此指示,市园林公司主管此项目的领导前往韶关丹霞山别传禅寺,请该寺方丈、广东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释本焕法师来作指导。该领导在丹霞山还认识了本焕的一位弟子、系香港智莲图书馆馆长。这位馆长和本焕法师提议请曾为修复别传禅寺做过设计的香港陈先生为深圳建庙提供免费设计。后来,因陈先生移居加拿大而中断,改由市园林公司招聘的杨建筑师继续完成这一设计任务。

  1983年5月,市分管领导在市政建设会上对庙的设计提出:同意庙区规划方案,庙不搞就不搞,要搞就按庙的规矩搞,后院可建一座藏经阁。庙的名字不要叫“梧桐仙洞”,也不叫“梧桐别院”,就叫“梧桐寺”。先把梧桐寺修好,将来信仰佛教的国际友人和港澳同胞到深圳也就有个去处。

  6月,市园林公司向市社经委和市基础工作组分别提交了关于仙湖植物园“梧桐禅寺”工程立项和申请拨款的报告。文中称,为了把仙湖植物园建成以游览为主的风景区,拟对梧桐山上原梧桐寺遗址进行移地复修,形成一个具有宗教特色的旅游村,以增加游览观赏内容,吸引港澳和东南亚游客,进而引进外资修建一批别墅式古典园林宾馆,增加外汇收入。报告中提出的仙湖植物园“梧桐禅寺”工程概算包括有山门、配殿、天王殿、钟鼓楼、大雄宝殿、藏经阁等。

  7月,大庙建设正式动工,工程由汕头市政公司深圳工程处承建。根据市领导提出的“按庙的规矩搞”的指示,园林公司再次请本焕法师来深圳指导,同来的还有香港居士等人。本焕看过地形后,提出要“五龙向星”,致使大庙的中轴从原来的规划向东偏转了6度,为此将原设计的档土墙升高,厚度也相应增加,土石方用量也增大了,当然,工程造价也相应地有所提高。

  9月,市委分管领导又指示说,这个庙还是下决心把它搞起来,不要对外宣传。自己干,不要张扬,不要乱起名。你们墙上写的“宗教旅游村”的提法不妥,要拿掉,还是叫“梧桐寺”好。

 

  四、好事多磨,“弘法寺” 雏形初现,市领导左右为难。

  1986年,为了给大庙题字,本焕法师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去信,请他代为起名并挥毫题字。赵朴老提议叫“普贤寺”,但考虑到粤港地区信徒对普贤菩萨不是很崇拜,中国佛协副会长正果法师说,为弘扬佛法,叫“弘法寺”为好。赵朴老同意并亲笔写了“弘法寺”三个字寄给本焕。同时本焕还给叶选平省长去信,请他题字。叶省长写了“大雄宝殿”四个字。这些都由本焕转寄给园林公司领导。“弘法寺”三个字于1986年6、7月间就制成了牌匾。

  1986年8月,由于“梧桐寺”工程资金来源有困难,园林公司主管领导根据市有关领导的指示与本焕法师联系后提出了一个方案,就是将庙区的整体工程包括已完、未完以及待建的工程一并移交佛教界,资金可采取三种办法解决:一是由寺庙通过召开“法会”化缘集资的办法来偿还施工单位的前期工程贷款;二是由寺庙将市政府已拨付的工程款分期偿还给仙湖植物园;三是对未完和待建工程,佛教界将依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寺庙的资金筹集情况逐步兑现。

  在国家航天部为香港大屿山承建天坛大佛后,香港宝莲有限公司永远董事释智慧(本焕弟子)遵照本焕法师的意见,将天坛大佛的石膏模型赠送给“弘法寺”,将该胎模从广州运回深圳的运费也由香港宝莲寺负责。1986年10月佛像模型运回深圳后就安放在仙湖植物园的大庙主殿内。12月,市园林公司将8月与本焕法师的协商情况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书面汇报。

  此时,从规划设计之初的“梧桐别院”开始, 先是在建设过程中变成“梧桐禅寺”,后由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题写“弘法寺”的寺名并制成牌匾,再由香港宝莲寺方面赠送的大佛模型已供奉在大殿内,“弘法寺”的雏形已经初现。

  由于园林公司在建寺庙过程中一直与内地及香港佛教界人士有密切联系,市有关领导同志虽然有过关于建庙问题对外不要张扬的指示,但实际上已广为人知。在内地,香港和海外佛教界人士中已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引起了国内外有关人士的关注。

  1987年3月10日至12日,赵朴初到深圳视察工作时,由园林公司安排参观了寺庙。他在3月13日离开深圳前当面向深圳市委书记李灏面陈,并在当天给省委书记林若写了信,详述“弘法寺”工程继续建设的好处,并建议早日完成寺庙工程,予以开放。林若于4月1日对赵朴初的来信作出批示,并要求转达给市委、市政府。林若的批示是:“朴初同志没有搞清楚,这座佛庙不是重修而是新建。鉴于木已成舟,拆掉变成浪费,同意交宗教部门接收,由宗教部门逐步交回修建费用。此事可由深圳市委市府去办。统战部备案即可。”

  1988年5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班禅派办公室主任来深圳谈开放“弘法寺”的事,表示回京后要给中央书记处写个报告。孙中山先生的孙女孙穗芳女士也给市委主要领导写信,要求批准开放“弘法寺”,并于1988年11月12日来深带来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朱学范的亲笔信,信中说孙穗芳女士是受赵朴初副主席的嘱托来深圳面谈“弘法寺”开放问题。孙女士还递交了她给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的要求开放“弘法寺”的信的影印件。

  实际上,关于“弘法寺”开放问题难以决策的症结在于,一是由于国务院在1981年明确规定,“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放或新建寺观”。中央在1982年也明确提出,对“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和有重大文物价值的著名寺观教堂,应当根据条件,尽可能地逐步恢复。在教徒较少,影响不大,而寺观教堂已拆毁的地方,则应按因教制宜,因陋就简,便利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原则,经过同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协商,在教徒自愿的基础上,指定若干简易宗教活动点”。而当时有部分领导认为,深圳市并无僧尼,更没有佛教组织,虽有几个佛教居士和少数信徒,也不具备修建寺庙的客观要求。而且,原梧桐仙洞不属于有文物价值的著名寺庙,更不具备开放的条件。同时,新建寺庙也没有得到省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批准,这是明显违反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宗教的政策和指示的。

  鉴于寺庙的基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如何处理,涉及到党的宗教政策以及对内对外的政治影响,当时的市委、市政府有点左右为难。经过多次调查研究和认真考虑, 1989年1月,中共深圳市委就“仙湖植物园内新建寺庙处理问题”向省委并中央统战部呈文作专项请示。该请示报告在说明“新建寺庙的由来”和“有关人士对新建寺庙的反映”后称:市委认为,此寺庙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就擅自兴建,是违反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是不妥的。鉴于寺庙现已基本上建成,木已成舟,因此,必须按党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如何处理,当时考虑了两个方案:

  一是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这样有利于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的影响,还可以吸引境外香客,发展旅游,增加一些外汇收入。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二是改作它用。如作为旅游景点,雕塑展览或其他文化艺术展览场所。

  但最后仍然表示,经反复考虑,权衡利弊,市里倾向于后一种方案,即不予开放,改作它用。

 

  五、峰回路转,高层到访弘法寺,大庙终究归佛门。

  一年以后,1990年1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在市委领导的陪同下视察了深圳仙湖植物园。他边走边听取了关于大庙历史及现在建设情况的汇报。当谈到目前只有大雄宝殿内一个如来佛像时,他风趣地说,“回去和赵朴初商量一下,让他多调几个神仙来支援特区建设。”他又说,实际上这并不是像调动一个人那么简单,其间要有许多仪式,对神仙只能“请”。随即交代秘书回去不要忘了这件事。李瑞环还走进大雄宝殿停立了片刻。在下来的路上,大家都对大庙建到如此规模而停下来深感可惜。李瑞环明确表示,要承认既成事实。

  3月8日,赵朴初给李瑞环写信说,“您在视察深圳时,对该市修建的弘法寺的开放和充实佛像问题作了指示,我完全赞成,并对您百忙之中关心宗教政策的落实,支持我的工作深表谢意。”他认为,在深圳特区修建此座佛寺曾得到港澳和海外佛教信徒的关注和赞赏。今寺已建成,由僧人管理开放较之弃置一旁或改作他用要有利得多,既能使之成为体现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一个窗口,又能通过佛教的纽带开展海外联谊活动;从经济上来说,对当地发展旅游增创外汇也有利。他提出,由中国佛教协会把该寺接收并管理起来,作为佛教场所开放,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偿还地方修建该寺的费用,并拟同该市有关部门洽商实施办法。

  7月,赵朴初会长致信给深圳市长郑良玉,重申了他给李瑞环信中的意见。并称,“如蒙同意,请指示市有关部门与中国佛教协会洽商实施办法。目前,如有部分修建工程在进行中,亦希望交由中国佛协继续进行。”

  8月,郑良玉复函赵朴初会长称,经同有关同志商议,同意照您旨意,将弘法寺庙区部分交由中国佛教协会续建和管理;弘法寺已完工程发生的费用,由中国佛教协会分期偿还;在建工程,由佛教协会接收后续建。具体交接事宜,将由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和园林总公司径同中国佛教协会洽谈。赵朴初随即复函表示感谢,并指派专人赴深办理弘法寺交接事宜。

  8月31日上午,郑良玉市长接见了中国佛教协会副秘书长和佛协办公室主任。下午,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深圳市园林总公司、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和中国佛教协会签署了《深圳弘法寺交接书》。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鉴证了这次交接。

  1992年6月,弘法寺主体建筑基本完成,于18日举行了佛像开光、住持升座仪式。如今,弘法网上的“弘法寺简介”中称,“弘法寺伴随着深圳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完善和发展,连续多年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寺院。誉为共产党宗教政策的最好体现,现代化手段管理寺院成功的典范,连接海峡两岸佛教文化友谊的桥梁。是一座年轻的佛教寺院,充满希望的菩提道场,最具活力的都市丛林。”(本文内容由常洪根据深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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