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故事|特区发展的“第一桶金”:“三来一补”
“三来一补”是改革开放初期创立的一种企业贸易形式,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与“补偿贸易”,是由外商提供设备、原材料、来样等,由中方提供工地、厂房、劳动力,按照外商要求组织生产、加工装配,全部产品外销,中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宝安县(深圳市前身)的“三来一补”贸易起步于1978年。
1978年7月,国务院颁布《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试行办法》,允许采取先办厂、后承接外商加工装配业务的“来料加工”方式,试行“三来一补”。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978年10月,广东省外贸局发布通知,同意宝安、珠海、东莞等县、市的外贸单位,依托地缘优势和生产基础,会同当地计划和工业部门,直接办理对港澳地区的加工装配业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央赋予广东“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彼时的宝安县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华侨众多、交通便利的优势,积极发展“三来一补”贸易,对后来深圳经济的起步和跨越式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深圳市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经验交流会议文件之一《引进外资 开展对外加工装配情况总结(1979年1至9月份)》
1979年9月,国务院颁布《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进一步规范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三来一补”业务在国家层面上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确认。此后,深圳引进“三来一补”企业的步伐大大加快。
档案资料显示,1993-1994年,“三来一补”贸易在深圳的发展到达顶峰阶段,1994年,深圳“三来一补”企业数量占全省的1/3,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48%,出口总额、就业人数、工缴费结汇均占全省的40%左右。这充分说明,在特区经济发展初期,“三来一补”贸易为深圳带来了“第一桶金”,是深圳外向型经济的重要支柱,也表明深圳在全省外向型经济中的显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