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故事|新中国第一张股票:“深宝安”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人对“股票”的概念还十分陌生,老百姓更是不敢想象“用真金白银换张‘纸’就能赚到钱”。那么新中国第一张股票又是如何诞生的呢?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各项建设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行政事业等开支都需要大量资金,“新宝安县”也感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集中县社资金和引进外资,有计划地兴办各类企业、事业,1982年11月10日,宝安县人民政府成立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并决定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尝试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措资金。
1983年7月,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发行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张股票——“深宝安”。25日,本着“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本付息、盈利分红”的原则,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在《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招股公告,欢迎省内外国营集体单位、农村社队和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同胞)投资入股,每股人民币十元。县地方财政拥有20%股权。公司确保股东权益,享受优惠待遇。
1983年7月25日,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招股公告。
公告发布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投资者纷纷前来认购。公司首期集资1300万元,远远超出预期,为宝安县的建设汇集了大量资金,1983年,深宝安已获纯利15.7万元,股票1000元就可以分红200元,也让股东们获得了可观的利润。
“深宝安”股票票样(原件藏于宝安区档案馆)
“深宝安”的发行,不仅带动了全县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发展,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开展的一项深层次改革,开创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