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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广泛征集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由深圳市档案馆承办的《先行之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档案文献展》将以档案文献这种独特方式,拨开历史迷雾,全面解析“深圳奇迹”。为办好此次展览并丰富馆藏,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深圳经济特区建设40年历史进程中城市发展和变迁的各类档案资料。

  一、征集对象

  (一)机构: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

  (二)个人:深圳建设者,深圳变迁亲历者,深圳发展见证者等。

  二、征集内容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设40年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原始记录。

  (一)反映深圳经济特区建设40年城市发展和变迁的相关资料;

  (二)反映在城市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有关记录;

  (三)反映在推动深圳城市发展中的有力举措、突出事迹、创新做法等相关资料;

  (四)反映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精神的有关资料;

  (五)反映个人工作、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及城市面貌变化的照片、音频、视频资料;

  (六)原创文艺作品,如摄影、摄像、书法、剪纸、诗歌、音乐、美术作品等。

  三、征集方式

  (一)定向征集。由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或授权机构定点联系有关机构或个人,办理相关手续。

  (二)自愿捐赠。由市档案馆负责保管和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档案馆将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对于不愿捐赠原件的机构或个人,可由市档案馆制作复制件,并约定使用范围、权益保障等事项。

  四、征集要求与有关事项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需注明捐赠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作品主题、内容简介、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信息。如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的,须提供《利用说明》;

  (二)捐赠的音频视频档案资料应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

  (三)市档案馆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筛选,符合进馆要求的将进入市档案馆永久收藏,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同时,将根据此次展览需要挑选部分档案资料展出,如情况允许,或可邀请捐赠者和收藏单位代表录制音频解说、现场讲解。

  (四)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由捐赠者负责;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五)《深圳晚报》将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精品进行追踪报道,解读档案资料背后的故事,梳理生命个体、单位组织与整座城市之间血肉相连、命运交织的动人细节。

  五、联系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101“档案资料征集室”

  联系电话:0755--88127939

  电子邮箱:dawxz@szdaj.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档案资料征集”)

  40年星移斗转,40载岁月如歌。回首历史,深圳从一个边陲小镇,迅速成长为傲立于世界城市之林的国际化大都会,成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中国速度”的经典缩影。这座城市有太多故事可以言说,有太多精神财富值得传承。

  每个人都是历史的见证者和记录人。让我们一起史海钩沉,打捞那些塑造鹏城面貌、孕育深圳精神、改变人们命运的珍贵记忆,为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献礼!

                                                     深圳市档案馆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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