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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制定发布《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4-09-24 信息来源:国家档案局 浏览次数: -

  为加强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验收管理,更加科学、公正、规范地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近日,国家档案局制定发布《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共计十七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明确项目验收目的、遵循原则、适用范围、验收专家组组成及责任;二是规定验收流程和材料要求、验收方式、验收评价标准;三是指明验收不予通过的情形及结果处理方式;四是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撤销所立科技项目,5年内不再赋予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单位科技项目,并进行信用管理登记;对验收专家徇私舞弊、违背科学道德、有失公允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科技项目验收的资格。 

  《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全文已在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中国档案报》公布。请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及负责项目验收的专家遵照执行。(本文转载自“国家档案局”公众号)


  附件: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验收工作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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