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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档案馆接收首个按新规验收的项目工程档案

发布时间:2016-09-25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根据新修订的《深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并按规定将有关档案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今年6月,市档案局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业务指引》,对建设单位的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给予了指导。日前,市城建档案馆接收了万科壹海城三区1期工程项目档案,这是自《规定》实施以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的首个由建设单位按新规组织专项验收的档案,标志着《规定》实施后城建档案已完成全流程实施操作。市档案局(城建档案馆)将进一步跟踪完善有关工作流程、操作规程,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深圳城建档案工作走向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权责明确、有序共治的良性轨道。下一步,市档案局将重点加强对进馆档案质量的执法检查,以树立法律权威,推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徐建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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