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完成各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8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12月8日下午,市档案局组织我市六区档案局局长召开了《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评审会。会上,市档案局和六区档案局对各区档案馆提交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评审,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逐一出具了审核意见,待各区完成修改后即可发布实施。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初,市档案局向各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档案局于6月底之前完成各区《细则》的编制工作,年底之前市档案局完成各区《细则》的审批工作。该项工作的完成,对于各区档案馆加强馆藏基础建设,完善馆藏资源体系结构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各区档案馆将按照《细则》的要求,深入调研,制定各区应接收全宗及各全宗应移交进馆档案类型的清单,积极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