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打印

市档案局完成各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审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08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12月8日下午,市档案局组织我市六区档案局局长召开了《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评审会。会上,市档案局和六区档案局对各区档案馆提交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评审,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逐一出具了审核意见,待各区完成修改后即可发布实施。

  根据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年初,市档案局向各区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修订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档案局于6月底之前完成各区《细则》的编制工作,年底之前市档案局完成各区《细则》的审批工作。该项工作的完成,对于各区档案馆加强馆藏基础建设,完善馆藏资源体系结构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各区档案馆将按照《细则》的要求,深入调研,制定各区应接收全宗及各全宗应移交进馆档案类型的清单,积极开展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主办单位:深圳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copyright@深圳市档案馆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14015号-1  粤公安备案44030402001162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C座 邮政编码:518049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