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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全体大会暨“数字时代档案工作职责使命”国际研讨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

  一、项目名称

  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全体大会暨“数字时代档案工作职责使命”国际研讨会

  二、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第33次执行局会议的决定,国家档案局定于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在深圳市召开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全体大会暨“数字时代档案工作职责使命”国际研讨会。为确保会议在深圳成功举办,我馆需在会场设计、场地搭建、参观活动、保障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908,3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908,300.00元

  (二)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活动结束;采购方可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

  三、项目筹备内容

  对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全体大会暨“数字时代档案工作职责使命”国际研讨会进行全流程跟踪服务:

  1.根据会议日程做好会议场地、用餐场地及周边指引的设计、搭建、氛围营造等工作;

  2.会议现场保障,开展活动彩排、声光设备租用和现场调度等;

  3.与会议酒店、参观调研点进行全流程对接,做好接待、讲解、(同传)翻译等工作;

  4.按标准做好外宾纪念品(约50人,根据实际参会人员确定)的设计、制作和赠送;

  5.根据要求做好展台、展板的布置,包括内容选取、设计、制作等;

  6.根据会议日程,做好参观调研点的接送、车辆调度等工作;

  7.做好参会人员的合影架搭建、合影拍摄、冲印等工作;

  8.安排专业团队,对会议进行全程影像记录,并形成成果展示;

  9.提供会议物资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10.做好其他会议有关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五、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定标。综合评标标准见附件《评标标准》。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活动结束;采购方可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期款;按照合同执行进度,完成项目服务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50%。

  (四)其他

  供应商需提供的文件清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报价一览表

  5.供应商情况介绍

  6.项目实施方案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七、投标方式及要求

  所有供应商提供文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档案中心A602。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88127507。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纸质投标文

  件。

  (二)每份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并盖章方为有效。

  (四)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任何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八、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情见附件)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

  十、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二)踏勘现场事宜

  踏勘现场时间:工作日时间

  踏勘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88127507

     

      附件 评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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