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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馆2024年度档案接收清核服务辅助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

  深圳市档案馆将对2024年度档案接收清核服务辅助外包项目组织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档案接收清核服务辅助外包项目

  二、预算金额:500000.00元(伍拾万元整) 

  三、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方必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必须提供每个网站查询的所有记录)。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投标文件清单

  1.公司简介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企业工商税务注册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4.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文件

  5.以往类似案例样本

  6.报价清单

  7.实施方案

  8.近三年内(投标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六、文件投递时间及地址

  所有供应商提供文件(壹式五份)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4年1月12日18点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档案中心A座505。联系人:麦小姐,联系电话:88128529。

  附件: 深圳市档案馆2024年度档案接收清核服务辅助外包项目采购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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