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打印

深圳市档案馆
城建照片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信息来源: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具体内容

  项目内容为市档案馆城建照片约5万张(张数上下浮动1%,尺寸主要为3R)的整理、数字化。具体如下:

  1、照片整理、排序、著录:根据照片整理要求,以张为单位对照片进行整理、排序、规范化命名和著录。

  2、照片装册:部分散装照片按照片档案整理要求装册。

  3、照片扫描:完成约5万张照片的全部扫描,影像存储格式采用JPG格式;扫描分辨率≥ 600DPI。

  4、质量自检、数据上传:对扫描照片质量进行逐张审查,确认质量合格后上传至采购方提供的服务器或系统中。

  5、制作书本式目录和照片整理说明:形成电子目录;每盒照片档案打印纸质目录;整个项目制作纸质版书本式目录和照片整理说明(一式三份)。

  6、照片清点、归还:扫描完成后,保证照片张数齐全、排列顺序不变。协助采购方对拟归还的照片逐盒、逐张清点并移交入库。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 11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共5人;

  2、学历:项目组成员学历不低于大专,具备档案相关工作经验;

  3、中国国籍公民,身体健康(需提供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4、熟练使用办公和图像处理软件。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投标方应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服务进度,确保服务质量,按期完成本服务项目工作。

  2、投标方应做好派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投标方需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安排人员进行专门管理,分配工作内容,并做好工作记录;

  (2)派驻的工作人员须熟知相关业务法规,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遵守招标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和工作纪律;

  (3)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深圳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做好派驻人员管理工作。

  3、投标方对派驻人员管理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由于服务期较短,原则上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如确需更换,必须经采购方同意。

  4、验收要求:

  本项目采取抽检方式验收,抽检的比率不低于5%。抽检指标包括:

  (1)照片整理质量:合格率100%;

  (2)照片著录:合格率100%;

  (3)扫描图像:漏扫率0%。

  (4)图像质量:合格率100%;

  (5)上传系统:正确率100%;

  (6)照片装盒:合格率100%;

  (7)照片保管:不得对照片进行任何形式的涂改、篡改,照片遗失率0%。

  以上抽检要求,任何一条不合格则全部发回投标方全面自检。必须抽检合格,项目才能通过验收。

  (三)工作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

  1、采购方提供此项目所需的工作场地、办公桌椅、档案柜、电源等必要条件,中标方所有工作必须在采购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

  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电脑、扫描仪等设备、软件、耗材由中标方自行配备。设备和耗材的选用必须符合采购方的要求,进场前须经过采购方检查。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用的硬盘必需全新,且在项目结束后需拆卸后留给采购方。

  (四)项目安全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严格服从采购方的保密管理,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做到:

  1、合同签订时中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照片整理、数字化工作人员登记表》并附全部工作人员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书面保密承诺等资料。

  2、上岗前中标方必需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保密教育,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泄密现象发生。

  3、采购方有权在工作现场安装闭路监控,全程监控中标方人员工作情况。

  4、中标方工作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磁盘(含U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业务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采购方批准,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拍摄照片及目录。

  6、中标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泄露任何照片内容,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四、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档案中心。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方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方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方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方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方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方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方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方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方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供合乎甲方要求等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60%合同款。

  2、其余尾款在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乙方提供合乎甲方要求、等额的发票。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若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无合同依据停止工作超过十天的,视为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则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还应按合同价款的30%赔偿甲方损失。

  2、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应按本合同价款的30%支付甲方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对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若因乙方提供的工作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六)投标方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简介

  2、企业工商税务注册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委托书

  4、项目实施方案

  5、人员管理方案

  6、安全保密制度

  7、以往类似合同业绩

  8、报价清单

  9、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

  11、《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中提到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

  上述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六、其 他

  投标方投递标书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于2021年8月31日16点提前预约实地查看项目照片实体情况。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28975。

  七、文件投递时间及地址

  投标方提供文件(一式四份)须于2021年8月31日18点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502室。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28975。

  附件: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

  深圳市档案馆

  2021年8月24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copyright@深圳市档案馆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14015号-1  粤公安备案44030402001162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C座 邮政编码:518049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