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未授权制售“深圳市档案局监制”的档案用品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0-04-28
信息来源: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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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以来,部分经销商未经深圳市档案局授权,擅自在市面上和网上销售标识“深圳市档案局监制”等字样的档案用品(含档案密集架、档案箱柜、档案盒、档案目录夹等),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深圳市档案局作为国家机关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也给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误导。现声明如下:
一、深圳市档案局、市档案馆从未授权任何档案用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在档案用品上标识“深圳市档案局监制”等字样,请各单位注意甄别,并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选购合格的档案用品。
二、对冒用深圳市档案局名义制售档案用品的行为,深圳市档案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各单位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755-88111806。
三、从即日起,深圳市档案馆一律不予接收任何印制“深圳市档案局监制”等字样的档案用品,请各单位移交进馆前做好检查。
特此声明。
深圳市档案局 深圳市档案馆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