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打印

关于举办城建档案专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0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2012年度深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档案人员需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档案理论和技能水平,以适应经济时代发展需要,继续教育考核登记也是单位业务考核和个人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为此,本中心拟举办城建档案专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2、竣工图编制办法

  3、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

  4、房建及市政工程归档目录

  二、培训对象

  1.自2009年以来参加了档案专业岗位培训课程,但近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继续教育登记证的人员;

  3.档案工作岗位,需要知识更新,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培训为期一天,举办两期:2012年10月25日、10月26日。

  培训地点: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三楼东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四、培训费用

  每人收取培训费140元。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5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szdaj.gov.cn/,网站首页右边在线服务版块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报名栏目,根据报名后获取的报名回执单的要求前往指定银行柜台缴费,凭缴费凭证及报名回执单前往本中心领取发票)。

  本次培训只接受网上报名,每期人数100人,额满截止。两期培训内容相同,不可重复报名。

  培训时请携带岗位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交给本中心工作人员。

  六、考核与登记

  学完规定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在岗位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无继续教育证书的颁发专题培训证书。如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进行学时登记的,请学员通知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联系人:林文敏,联系电话:25945021)

  

主办单位:深圳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copyright@深圳市档案馆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14015号-1  粤公安备案44030402001162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C座 邮政编码:518049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