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打印

关于举办档案法规宣贯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12W020200828522047755603.jpg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加强档案法规知识宣传贯彻工作,本中心拟免费举办一期档案法规宣贯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安排

  培训时间:2012年12月4日

  课程安排:

  1、上午9:30-11:30,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

  2、下午14:30-16:30,档案法规知识管理。

  二、培训对象

  1.自2009年以来参加了档案专业岗位培训课程,但近两年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档案工作人员;

  2.要求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务,需要继续教育登记证的人员;

  3.档案工作岗位,需要知识更新,接受档案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人数100人,额满截止。

  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点击“深圳档案信息网”网站(http://www.szdaj.gov.cn/)首页右边“在线服务”版块“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即可,并打印报名回执单(无需缴费)。

  本次培训只接受网上报名。请各位学员于开课当日携带报名回执单以及岗位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交给本中心工作人员,凭报名回执单在岗位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上登记,无继续教育证书的颁发专题培训证书。如需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进行学时登记的,请学员通知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四、培训地点

  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三楼东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联系人:林文敏  电话:25945021  传真:25988296)

  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copyright@深圳市档案馆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14015号-1  粤公安备案44030402001162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C座 邮政编码:518049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