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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馆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2-10-20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市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本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档案馆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抢险救灾职责: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与协调,具体负责救灾现场的组织实施与指挥。各部门实行档案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本部门所保管档案的灾害预防和应急工作。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不得各行其是。

  二、预案目标

  (一)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信息资源及其它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包括纸质、声像、电子等)、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包括纸质、声像、电子等)、资料。

  三、灾害种类

  灾害种类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漏水、电线私拉乱扯和线路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信息系统黑客入侵、网络病毒感染等)。上述灾害如果使档案馆的设施、设备、档案、人员发生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进行抢救。

  四、抢救重点

  (一)重点监视区:库房、主机房、展厅、查询利用室、接收整理室。

  (二)抢救重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各局委办永久保存的档案,其它永久、长期保存的珍贵档案、资料。

  五、应急准备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由市档案馆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负责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将档案馆列入相关的重点管理单位,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特别是做好档案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库房管理人员定期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局安全小组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信息技术人员要利用新、老两馆机房及相关设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建立档案信息的异地备份和容灾恢复机制,对档案信息进行在线近线及离线存储管理,定期对系统及相关电子文件进行杀毒和信息安全维护。

  (三)加强危机管理意识的培养,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及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四)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处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五)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三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库房所属部门负责人保管备用,一套在局里封存保管,发生紧急情况时经局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六)确定重点档案(另定)存放位置及标识,配置搬运档案装具及用品,放如库房过渡间以防万一。

  (七)确定档案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六、应急行动

  (一)基本行动:按照分工,层楼负责人及现场第一人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库房屋顶地面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找险源,必要时迅速关闭主机房服务器。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库房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灾地点。

  (2)在需要消防车救险的情况下进行消防车入场靠近的准备工作。

  (3)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4)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以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者迅速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污水管线等又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七、值班责任

  凡在工作时间以外,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时,门卫值班人员、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对楼内各部位做到勤转、勤看、勤检查。

  (二)拨打电话报警。

  (三)拨叫电话通知馆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救灾工作队员接到求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请求市应急指挥中心派遣消防车及抢险人员,并向消防等人员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负责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八、善后工作

  灾情消除后,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恢复服务器及网络运作。

  (2)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并视灾情严重程度深情给与救灾补助和支援。

  (3)及时将事件原因、经过、处理结果记载清楚,由经办人和见证人签名后归档。

  九、奖惩措施

  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消极冷漠,贻误战机,不听指挥者给予处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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