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有关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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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档办函〔2017〕9号
各区档案局(馆)、各新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府规〔2017〕5号),以下有关档案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失效:
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政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1990〕390号)
二、关于重申征集有关资料交市档案馆保存的通知(深府办〔1991〕02号)
三、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深府〔1994〕219号)
四、批转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我市企业档案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深府办〔1998〕109号)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6〕155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