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打印

深圳市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有关档案业务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深档办函〔2017〕9号

各区档案局(馆)、各新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深府规〔2017〕5号),以下有关档案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失效:

  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政工程建设档案归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1990〕390号)

  二、关于重申征集有关资料交市档案馆保存的通知(深府办〔1991〕02号)

  三、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深府〔1994〕219号)

  四、批转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我市企业档案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深府办〔1998〕109号)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06〕155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copyright@深圳市档案馆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14015号-1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564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C座 邮政编码:518049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