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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利用窗口业务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一、提前预约

  查档须提前预约,原则上不现场受理查档申请。

  利用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通过以下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查档预约,预约后本馆将安排专人与利用者联系,核实查档内容,商定利用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455766475;

  2、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http://www.szdag.gov.cn/;

  3、深圳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深圳档案;

  4、深圳市档案馆档案利用窗口预约电话:0755-88127712。

  二、现场办理

  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大厅现场查档的:

  1、利用者须携带身份证和查档相关证明材料;

  2、利用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者需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3、本馆将对利用者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鞋底消毒以及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登记,利用者须予以配合;

  4、本馆将为利用者提供一次性手套,利用者须全程戴好口罩、手套,查档结束后将手套投入指定垃圾筒。

  深圳市档案馆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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