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利用窗口业务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24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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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预约
查档须提前预约,原则上不现场受理查档申请。
利用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通过以下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查档预约,预约后本馆将安排专人与利用者联系,核实查档内容,商定利用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455766475;
2、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http://www.szdag.gov.cn/;
3、深圳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深圳档案;
4、深圳市档案馆档案利用窗口预约电话:0755-88127712。
二、现场办理
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市档案馆档案利用大厅现场查档的:
1、利用者须携带身份证和查档相关证明材料;
2、利用者须佩戴口罩,按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者需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3、本馆将对利用者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鞋底消毒以及疫情期间行程查询登记,利用者须予以配合;
4、本馆将为利用者提供一次性手套,利用者须全程戴好口罩、手套,查档结束后将手套投入指定垃圾筒。
深圳市档案馆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