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档案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3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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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新区管委会,各区档案局:
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档办发﹝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学习,认真研究,按照指标要求大力推动“十三五”期间数字档案室建设,积极、主动地申报数字档案室评价。
附件: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