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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至第四期综合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5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档发[2002]1号)及《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要求,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档案局委托,由我中心举办2013年第二期至第四期综合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区档案局(馆)未经过档案专业培训的人员;

  (二)各机关、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未参加过档案岗位培训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三)符合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而未参加过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重点针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室基础业务,具体包括:档案与档案工作概述、档案事业的法制化、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档案的分类与著录标引、档案的整理与编目、档案鉴定、档案管理体制与档案工作建立、档案的保管、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与评审。培训使用的教材是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的《广东省市档案人员岗位培训教程》。

  学员按教学要求学完相关课程后,统一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档案局联合制发的《深圳市档案工作人员培训证书》,作为档案工作人员任职、申报评聘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第二期:2013年3月19日至3月27日,第三期:2013年4月9日-4月17日,第四期:5月21日-5月29日。

  培训形式:采取全脱产集中面授方式。(周六、日不上课)

  四、培训费用

  900元/人(包括:学费、教材、参考资料、证书、文具费等)。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3月6日上午9:30起开始接受报名,每期人数100人,额满截止。三期培训班同时开放报名,每位学员只能报其中一期。

  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点击“深圳档案信息网”网站(http://www.szdaj.gov.cn/)首页右边“在线服务”版块“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单。

  (二)报名确认:根据网上报名获取的报名回执单前往任一银行柜台缴费,并携缴费凭证到本中心进行现场确认或将缴费凭证传真至本中心进行确认。第二期培训班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资格。第三期及第四期培训班于开班前两周内进行确认即可。

  (三)发票及教材领取:凭缴费凭证前往本中心领取发票及教材。

  每期培训只接受网上报名,请各学员于现场确认或开班时交一吋照片两张。

  同一单位内有6人以上(10人以下)需团体报名的,请于3月5日前派人前往本中心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人员名单(填写好所有报名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工作单位等信息)以及相应费用。

  六、培训及现场确认地点

  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三楼东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联系人:林文敏  电话:25945021  传真:25988296)

  附件:关于举办2013年第二期至第四期综合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市档案信息管理培训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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