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档案局、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档发〔201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档发〔2016〕4号)
深圳市档案局
2016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docx
深圳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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