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档案文献展图书设计印刷项目招标公告
因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档案文献展图书设计印刷需要,深圳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需求
1.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档案文献展图书设计印刷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图书内容编校、内容审校、图片处理、装帧设计、排版制作以及印刷等。
2.技术参数要求
交流用途书籍:210mm*285mm,封面单面印刷、过光油、文字烫金银;内文350P左右(根据实际而定)、105克特种纸彩色印刷;胶装;数量:300本。
3.材料要求:纸张需符合环保要求。印刷油墨为环保油墨。印刷辅料(如润版液、书脊胶)为环保无酒精材料,确保图书成品无毒、无异味。
4.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2020年12月10日前
送货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深圳市档案馆A座
5.验收要求:印刷成品版面及色彩要求与原稿一致,字迹清晰。成品按要求裁切整齐,无装订乱序错误,无歪斜。图书内容准确无误,文字与图片无错误。印刷质量做到墨色均匀,图片清晰,套印准确,题字色实,版面平整。
6.其他要求
(1)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实施本项目所形成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设计方案和设计稿、文字稿本等知识产权归招标方所有,未经招标方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使用。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素材、资料,中标方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使用和传播,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全部交付招标方。如因中标方原因造成泄密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招标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23.5万元。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由市档案馆组织专家根据《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五、付款方式
中标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首期款;按时交货,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图书设计印刷经验和业绩。
七、投标时间及地址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须于2020年11月23日17点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B座301室。
联系人: 陈小姐,电话: 88120350。
附件: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档案文献展图书设计印刷项目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