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打印

深圳市档案馆2020年度档案编研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信息来源: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 浏览次数: -

  近期,深圳市档案馆将对2020年度档案编研项目组织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协助深圳市档案馆开展档案编研工作,主要为资政参考类文章的撰写;完成编研工作需要的其他辅助性事项。

  (二)本项目预算总价为20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在服务期限内,为确保工作顺利展开及衔接,投标方需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对接采购方编研工作人员。

  (二)采购方所需文案可能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科学、教育、生态等各方面,投标方文案撰写团队不少于3人,需具备与完成项目相匹配的知识储备和学术素养,政治立场坚定,文字功底扎实,熟悉深圳发展变化及政策更迭,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投标方负责对选派人员的管理,若有变动,及时补充,不得影响采购方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合同期内,投标方需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一定时期的形势、任务,结合深圳实际,围绕时事热点,提出不少于10个编研选题供采购方审定;选题可一次性提出,也可根据时事热点变化分批次提出;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改动,遇重大突发事件或新热点、新情况时,可适当调整选题内容。

  (四)选题确定后,投标方需在合同期内形成至少8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与政策参考意义的文章,发挥档案馆的资政作用,为深圳市建设先行示范区关键转折阶段探索未来政策与改革方向提供参考依据,并根据采购方意见对文章进行修改完善,至采购方满意为止。投标方需对提交文稿及所引用素材、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并保证原创。

  (五)投标方须服从采购方的保密管理。投标方派员在甲方协助下,到市档案馆指定场所查阅有关馆藏档案,撰写文稿,但不得复制、翻拍和拷贝,不得将档案资料带离指定场所。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档案泄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投标方应与所有安排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将协议交采购方备份留存。

  (六)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采购方单独署名,投标方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实施任何侵犯采购方知识产权的行为。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的任何成果以及采购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七)采购方有权利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方应无条件更换。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内(投标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必须提供每个网站查询的所有记录)。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方,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公开招标,针对投标方各项业务素质进行打分,综合评分高的中标。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1。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方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方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方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方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方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方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方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方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

  2、其余尾款在2020年底前支付。

  (四)违约责任:

  1、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中标方若擅自解除合同(中标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无合同依据停止工作超过十五天的,视为中标方擅自解除合同),则应退还采购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还应按合同价款的50%赔偿采购方损失。

  2、中标方应按采购方要求完成研究工作,并根据采购方需要在指定期限内进行修改完善,逾期未完成或修改多次仍不能达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作,并要求中标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3、中标方应对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不得分包、转包。若因中标方提供的工作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问题的,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方全部损失。

  4、若采购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中标方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采购方按期支付。

  (五)其他:

  投标方需提供的文件清单

  1、公司简介。

  2、企业工商税务注册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文件。

  4、项目实施方案。

  5、以往类似案例样本。

  6、报价清单。

  7、近三年内(投标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8、投标方信用查询记录。

  9、其他综合评分表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文件投递时间及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方提供文件须于2020年6月10日17:00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档案中心A座302室。

  联系人:王新妍,联系电话:88127981。

主办单位:深圳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copyright@深圳市档案馆

ICP备案号:粤ICP备19114015号-1  粤公安备案44030402001162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C座 邮政编码:518049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