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档案局关于印发《综合档案管理有关业务问题统一口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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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各单位、各区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以及综合档案移交工作,市档案局根据国家与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综合档案管理中有关业务口径提出了统一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文件中如有与此件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此件为准。各单位在执行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联系,联系电话:82105430。
附件:综合档案管理有关业务问题统一口径意见
深圳市档案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