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深圳市档案馆概况

          深圳市档案馆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归口市委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落实本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相关政策法规。 

        ()负责接收和保管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党、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包括电子档案等),以及政府公开信息。 

        ()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市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 

        ()负责名人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制定名人档案收集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名人的入库范围和对象。 

        ()负责组织征集整理散存在国内外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 

        ()负责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中央及省领导同志在深活动以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重要活动、外事活动和重大事件的拍摄工作,负责整理、保管上述活动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并提供利用。负责采集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声像档案。 

        ()利用档案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服务。配合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活动,开展档案展览、陈列、编纂出版工作。组织市直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依法依规开放档案信息资源。 

        ()维护重要档案安全,承担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组织实施市直单位电子档案移交系统或数据接口部署,承担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备份、馆藏档案和资料数字化等工作。承担本馆数字档案馆、网络安全系统、计算机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科研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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