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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03-28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

  《深圳市城建档案整理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是在《科技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基础上,总结我市近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对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的整理要求作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有操作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规范》内容共分六部分,主要包括组卷原则和立卷方法、案卷的编目、文字材料和竣工图的装订整理、档案的装具等内容,分别对案卷的组卷、排列、编目、装订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范》的制定与实施使我市城建档案整理的质量要求和整理标准得到统一,对提高我市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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