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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巡礼 | 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全国机关档案工作发展综述

发布时间:2025-08-08 信息来源: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 浏览次数: -
     “十四五”时期,全国机关档案工作以落实“四个好”“两个服务”重要批示要求为方向,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中心大局,扎实推进档案工作“四个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 有力服务保障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完成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处置工作。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中央及各地陆续调整了金融、科技、社会工作、数据、乡村振兴、老龄工作等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针对以上情况,国家档案局研究起草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并提请中办、国办转发,指导涉改革部门和单位做好档案处置工作。各级档案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周密设计处置方案,明确档案处置原则、规范交接关系,依法依规实施档案处置工作,完整记录了机构改革的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处置工作平稳收官。针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人口小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情况,各地也结合实际对档案处置作出妥善安排。

        全面记录主题教育,反映党的建设历程。2021年以来,党中央在全党陆续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党内教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了大量文件材料,对于党建工作查考、经验总结、规律探寻及历史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国家档案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全面强化主题教育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各级机关单位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档案管理,各地档案局、馆分工做好业务指导和档案接收,为完整记录主题教育全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突出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十四五”期间,党和国家办成了一系列大事要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隆重举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以及中国进博会、第十四届全运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一系列活动相继举办。中办、国办、外交部、商务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中央有关部门加强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组织领导,高效完成档案归集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将集中反映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重大成就的档案记录好、留存好。同时,抗击新冠疫情取得决定性胜利,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有力有效,成功化解防范各类风险挑战。档案部门迅速跟进,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重特大事件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及时归档,为科学决策和经验总结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 制度规范更加完备健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新时代档案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十四五”期间,基于档案法的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取得坚实成果,档案法实施条例发布施行,若干规章制度相继出台。

        在体制机制方面。应急管理部、国家邮政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多部委联合国家档案局分别印发了《应急管理档案管理规定》《邮政管理部门档案工作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档案管理规定》等文件,加强有关行业系统档案工作,推进相关领域档案科学规范管理,强化行业特有职责业务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依托以上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垂直管理体制部门档案工作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以属地档案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为主,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为辅”的监管模式,推动依法向属地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在基础业务方面。为了加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科学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2020年12月,国家档案局以部门规章第16号令形式印发《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档案定义范围,规定档案工作原则,界定部门职责分工,确定档案管理思路,规范档案归属流向。许多地方将档案工作纳入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工作计划,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快速收集机制,不断提升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针对档案全宗理论发展和实践需要,推进《全宗单》修订工作,加快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全宗管理规则》,将全宗管理确立为重要基础业务,切实推动全宗理论的运用实施,更好地服务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政务服务电子文件从形成办理到归档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有力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24年9月,国家档案局印发《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就进一步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电子档案全过程管理提出规范要求,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为解决我国电子档案管理面临的困境,国家档案局于2022年4月发布了档案行业标准《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提出有关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有效推动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步入正轨。  

        三 资源覆盖更加系统全面  

        为优化档案资源结构,加强资源质量管控,2022年5月,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从原有的审查文书档案扩展到各门类档案,将机关档案的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统一规范,为档案的形成与收集、鉴定与销毁等提供全面的指导和要求。这既是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的现实需要,又是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3年9月,国家档案局在天津举办机关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培训班,解读三合一制度,扎实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新的审查工作。商务部、全国政协办公厅、应急管理部、中国民航局等机关单位率先完成编制任务,天津、湖南、新疆等地加快推行三合一制度并形成较好的经验做法。各地区档案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时间表,推进机关单位有序开展编制和报审。这一工作的开展,有力扭转了机关档案文书门类独大、资源覆盖不全、核心业务档案分散管理的局面,为资源体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 监督检查更加规范有效  

        档案法明确设立“监督检查”专章,加大档案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档案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为统筹规范检查工作,国家档案局制定《档案检查工作办法》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1年至2024年,国家档案局面向9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包括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推进5个方面。各地档案主管部门也按照该办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开展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意识得到增强,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潜在问题得以发现,同时将全面量化的检查结果用于长期优化提升,提高了各级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有序开展,2024年,国家档案局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协作规则》,明确了协作组是档案主管部门开展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有效抓手,并将协作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活动,研讨解决问题,促进经验交流互鉴。各地档案部门也参照这一做法,建立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机关档案协作工作模式。  

        五 转型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数字档案室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十四五”期间,各地区制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提升档案数字资源管理能力,特别是实施条例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建设数字档案室,极大促进了档案信息化战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等相继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任务。

        为统筹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与管理,引领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逐步形成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数字档案室体系,国家档案局于2024年12月印发《推进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将原有的试点先行转化为常态化推进,提出数字档案室认定工作举措,部署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收尾。2025年5月,国家档案局在武汉举办全国数字档案室建设培训班,解读新出台的办法和修订中的《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推动档案数字化转型战略向纵深发展。

        电子文件归档不断走向成熟,电子档案单套管理趋于普遍。2022年,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机关各类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提出要求,同时启动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自然资源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药监局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20个地方的50家单位完成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工作。在《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推广实施中,各地区各部门取得了丰硕成果,全过程管理要求和单套管理理念不断强化,电子档案在资源体系中的占比不断提高。

        以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助力营商环境优化。近年来,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试点创新作出部署要求,将“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列入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联合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的通知》,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试点推进司法服务便利化改造、实施案件归档方式改革、完善业务系统和档案系统功能建设、开展电子档案管理等试点任务,取得良好成效。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的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

        作者: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处 宁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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