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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心如磐·档案里的深圳红色记忆”展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

  一、项目概况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重大主题,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圳市档案馆将举办“初心如磐·档案里的深圳红色记忆”展。

  (一)项目名称

  “初心如磐·档案里的深圳红色记忆”展项目

  (二)展览内容

  “初心如磐·档案里的深圳红色记忆”展素材源于深圳市档案馆馆藏及征集档案等,初分为“披荆斩棘 勇担使命”“抗战烽火 延绵不息”“敌后游击 生死营救”“东江纵队 中流砥柱”“赓续血脉 继往开来”“同仇敌忾 众志成城”六部分,共展出约260件珍贵档案,包括文件、图表、图片、视频、实物等多种形式。展厅面积约1180平方米。

  (三)项目内容

  1.展览筹展、设计

  投标方需参与展览筹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展览脚本提炼、展览内容核校,图片修复等;同时,需根据展厅实际并结合展示内容进行展览空间规划与设计;展出形式设计;展览平面视觉设计,包含展标、展览版面、展览导视和宣传资料设计;展览深化设计等。

  2.展览制作

  根据展览需要布展,搭建部分展场展墙;根据展品展示需要,定制展品展陈平台,展览导视、海报等宣传资料。结合展览内容设置不少于3处视频播放或互动装置。

  3.布展施工

  根据展示需要进行线路敷设,保证现场电路供电负荷正常。灯光设计,购置安装专业灯具。展览所需物料运输、现场布展、设备安装调试等。根据实际需要酌情制作、安装灯箱、油画、亚克力框等其他效果展品。

  4.提供服务期内展览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免费维保。

  二、项目预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撤展(撤展时间由采购方确定)。展览于2026年7月1日在深圳市档案中心B座三楼展出,展期约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内(投标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三)近五年内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施工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并盖公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可通过信用中国网、深圳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五、商务需求

  (一)设计要求

  1.根据展览内容,须合理布局展厅空间和功能分区,参观动线科学顺畅。

  2.根据对本项目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展厅空间设计风格需明确表达展览主题及核心思想。

  (二)施工要求

  1.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中标单位没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展陈施工的原则:

  (1)展陈施工既要考虑安全耐用、维护方便,又要满足展示内容更新与调整的便利性和成本控制要求。

  (2)展陈施工尽量采用合理可行、技术成熟的展示手段,充分把握展览施工周期,严格按既定进度完成相应施工作业。

  3.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

  《通信布线系统信息技术欧洲标准》EN5017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三)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装饰工程

  (1)本工程的施工和展览材料要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安防、消防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有利于展品保护。

  (2)施工规范,统筹合理,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规程和规定。

  (3)搭建制作要牢固耐用,符合声、光学原理;展柜、展台、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水平;展品制作精良,工艺考究、美观大方、质感好。

  2.展厅照明系统指标

  为更好营造展厅的空间氛围,展厅将根据主题实际内容进行专业照明施工,含整个展厅营造的环境光;尽量采用环保节能 LED 照明,包括轨道射灯等。

  3.展柜及配套设备的技术指标

  框架结构:展示柜整体结构完整,无镂空面,表面处理光洁。独立展示柜整体可移动、固定。

  展柜玻璃:玻璃透光率不低于90%,玻璃外露边缘精抛光。

  密闭性:展示区为整体密闭型结构,并采用专用密封型材和硅胶密封条。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防火性:展柜的基材有一定阻燃性,保证展柜的消防性能。

  照明装置性能:展示柜的照明装置具有对展览品的保护功能,便于更换与维修。

  安全性:展示柜使用专用锁具,钥匙可根据要求分组管理。

  (四)其他

  1.展览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及设计方案均须采购方认可方可执行,展览设计方案和设计稿版权均归采购方所有;展览所使用的各种多媒体设备、展墙、展柜、展台、灯具等全部归采购方所有。

  2.展览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上述保密资料用于本展览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上述保密资料。

  3.展览所用全部材料须符合环保要求,布展结束后,展览须通过采购方指定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提供服务期内展览设施设备与内容的免费维修与维护。

  六、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

  项目工作完成后,由采购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项目最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方要按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验收合格的结论,经验收小组最终签字确认后方有效。

  ()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且中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款项;第二次付款于项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中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40%尾款。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清单

  1.投标文件目录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文件

  5.报价清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综合评分表》中提到的其他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投标方公章,缺一不可,按顺序制作。

  (二)投标方式

  投标方提供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10点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B座301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25582、18998913329。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方须提供一式五份装订成册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征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详见附件)。

  九其他事宜

  踏勘时间:2026年3月23-27日上午9:00-11:30。

  踏勘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88125582、18998913329。

  踏勘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B座3楼



        附件:综合评分表.docx



  深圳市档案馆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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