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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照片冲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信息来源:深圳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

  近期,深圳市档案馆将对2024年度照片冲印项目组织自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照片冲印、扩印、冷裱等不少于1.5万张(5*7英寸1万张、8*10英寸5000张),定制政务活动相册不少于160本,专项精选相册不少于20本,12寸相框不少于50个。

  2.提供4台图形工作站供合同期间使用(项目启动时,全新数据硬盘当场拆封。项目结束时除数据硬盘归采购方存档,图形工作站由中标方带回)。

  3.按市档案馆要求,提供日常照片处理、相框制作及其所需的人员、设备、耗材等保障。实体照片、数据取送服务。全年专项任务活动现场打印、制作照片服务及其所需的人员、车辆、设备、耗材保障。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45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要求

  (一)照片冲印

  1.采购方有优先使用冲印人员和设备的权利,如需加班,中标方必须从人员和设备上予以保证,不得推诿。

  2.中标方在应标时需提供一套按采购方要求冲印的照片以供现场评审(素材由采购方提供),并留存作为合同签订后的冲印样本。照片冲印未达到样本质量,须重新冲印,且不得计入冲印量。

  3.须确保与专业冲印设备配套耗材的质量(特别是相纸和药水),采购方有权随时查验。

  4.冲印重要照片时,采购方有权派员在现场全程监督,必要时有权要求暂停中标方其它冲印服务,闭门冲印重要照片。

  5.中标方须提供一套独立的专业电脑专门处理采购方的冲晒图片,不得在开放式扩印环境下处理图片。

  (二)照片服务

  按采购方要求,定期定制黑台纸相册(30.5×24×2.5cm),配以亚麻封面烫亚金工艺,并按需备好相应数量相册。

  (三)图形工作站

  配置参数:具备高性能处理器、32G及以上内存、8GB及以上显存显卡、SSD硬盘、8T及以上机械硬盘、27寸及以上显示器。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高图形工作站配置,中标方必须在设备上予以保证。

  (四)保密要求

  因项目实际需要,中标供应商须与深圳市档案馆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供应商须和本公司参与本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报深圳市档案馆备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等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必须提供每个网站查询的所有记录)。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招标、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综合评标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采购方可根据中标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第一年为项目本次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有任何重复。

  5.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且中标方提供合乎招标方要求、等额的发票后 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50%首期款。

  2.按照合同执行进度完成50%服务内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合乎招标方要求、等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40%二期款。

  3.项目完成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提供合乎要求、等额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10%尾款。

  (四)其他:

  供应商需提供的文件清单:

  1.公司简介。

  2.企业工商税务注册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文件。

  4.项目实施方案(包含设备清单、冲印照片样板)。

  5.以往类似案例样本。

  6.报价清单。

  7.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六、文件投递时间及地址

  所有供应商提供文件(壹式五份)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4年1月20日18点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档案中心A座502。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9928788707。

  附件: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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