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家风,为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提供生动的教材,同时配合我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工作,深圳市档案馆与深圳市纪委联合举办《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
(一)项目名称
《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档案展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撤展。展览对外开展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8月。
(四)付款方式
中标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首期款;完成布展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40%。
(五)项目位置
深圳市档案中心A座3楼。
(六)展览内容
展品来自于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和上海市档案馆,共250余件,包括信件、照片、视频等形式。
二、项目内容
(一)展览设计
投标方需根据展厅实际并结合展示内容、参观人员拍照需求进行展览空间规划与设计;展出形式设计;展览平面视觉设计,包含展标、展览版面、展览导视和宣传资料设计;展览深化设计等。
(二)展览制作
根据展览需要布展,制作或修缮展厅大门4扇,搭建部分展场展墙;根据展品展示需要,定制展品展承平台,展览导视、海报等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折页不少于1000份。
(三)多媒体设施设备
结合展览内容设置不少于3处视频播放装置。
(四)布展施工
根据展示需要进行线路敷设,保证现场电路供电负荷正常。灯光设计,购置安装专业灯具,制作灯箱、背光工程等。展览所需物料运输、现场布展、设备安装调试等。
(五)撤展
展览结束后及时进行撤展及清场。
(六)其他
提供服务期内展览内容和设施设备的免费维保。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网页截图)。
(七)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四、项目技术要求
(一)设计要求
1.展厅平面功能布局须合理利用空间,参观动线和功能分区符合逻辑性。
2.根据展览性质,制定内容详细的策展大纲及参观故事线。
3.根据对本项目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展厅空间设计风格需明确表达展览主题及核心思想。
(二)施工要求
1.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中标单位没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展陈施工的原则:
(1)展陈施工既要考虑安全耐用、维护方便,又要满足展示内容更新与调整的便利性和成本控制要求。
(2)展陈施工尽量采用合理可行、技术成熟的展示手段,充分把握展览施工周期,严格按既定进度完成相应施工作业。
3.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
《通信布线系统信息技术欧洲标准》EN5017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三)具体技术指标要求
1.装饰工程
(1)本工程的施工和展览材料要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安防、消防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有利于展品保护。
(2)施工规范,统筹合理,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范、规程和规定。
(3)搭建制作要牢固耐用,符合声、光学原理;制作(定制)的大门、展柜、展台、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水平;展品制作精良,工艺考究、美观大方、质感好。
2.展厅照明系统指标
为更好营造展厅的空间氛围,展厅将根据主题实际内容进行专业照明施工,含整个展厅营造的环境光,场景区重点照明与洗墙照明结合等,尽量采用环保节能 LED 照明,轨道射灯和洗墙灯照明。
3.展柜及配套设备的技术指标
框架结构:展示柜整体结构完整,无镂空面,表面处理光洁。独立展示柜整体可移动、固定。
展柜玻璃:玻璃透光率不低于90%,玻璃外露边缘精抛光。
密闭性:展示区为整体密闭型结构,并采用专用密封型材和硅胶密封条。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防火性:展柜的基材有一定阻燃性,保证展柜的消防性能。
照明装置性能:展示柜的照明装置具有对展览品的保护功能,便于更换与维修。
安全性:展示柜使用专用锁具,钥匙可根据要求分组管理。
(四)其他
1.展览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均须采购方认可方可执行,展览设计方案和设计稿版权均归采购方所有;展览所使用的各种多媒体设备、展墙、展柜、展台、灯具等全部归采购方所有。
2.展览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上述保密资料用于本展览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上述保密资料。
3.展览所用全部材料须符合环保要求,布展结束后,展览须通过采购方指定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须提供展期内(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展览设施设备与内容的免费维修与维护。
4.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须按照采购方的要求,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确保8月开展。撤展时间由招标方确定。
五、投标报价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六、供应商需提供文件清单
(一)《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项目策划与实施方案。
(三)展览设计方案。
(四)展览报价清单。
(五)公司简介、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资质认证情况、投标企业工商税务注册及资质文件、服务保障及售后承诺、以往同类案例合同关键页、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拟安排的项目工作人员情况等评标证明材料。
(六)“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的信用记录截图。
上述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七、投标方式及要求
(一)所有供应商提供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需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3年6月9日18点前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档案中心B座301。联系人:季女士,联系电话:88127613 ;吴女士,联系电话:88125251。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须提供一式五份装订成册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正本封面须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鉴。
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小签并盖章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须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任何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八、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见附件)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十、其他事宜
(一)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二)踏勘现场事宜
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6月5日、6日
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
踏勘联系人:季女士 电话:0755-88127613
踏勘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林丰路2号档案中心A座3楼
附件:
深圳市档案馆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