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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档案局转发《市政府系统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进行专项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信息来源: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 -

  市属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光明、大鹏新区管委会,龙华、坪山区委(府)办,各区档案局(馆):

  市府办近日下发了《市政府系统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进行专项督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深入、细致地梳理排查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范围内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为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据实填写《深圳市档案工作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附件2),于5月9日前将表格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市档案局监督指导处,各区档案部门请同时报送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各单位可在深圳档案信息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自查表》。

  二、我局原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一年一度的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由于此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与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目的一致、内容重合,因此,我局决定将此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与档案安全检查工作一并进行。各单位要对照《自查表》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5月中下旬我局将按照“双随机”的原则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单位及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向受检单位发出反馈意见书,向全市发出检查情况通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处理。

  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我市档案工作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深圳市档案工作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表

  深圳市档案局

  2017年5月2日

  (联系人:张钰婷,电话:88125612,传真:88120040,电子邮箱:zhangyt@szda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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